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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市镇紧锣密鼓开展村级债权清收及债务化解工作
发布日期:2015-02-10浏览次数: 字号:[ ]

董市镇紧锣密鼓开展村级债权清收及债务化解工作

  一是加强宣传,广泛动员。通过召开动员会、张贴标语、悬挂横幅、广播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村级债权清收工作的重要意义,使之家喻户晓,人人皆知,让欠款人积极履行还款义务,引导农户自愿还债、主动还债。各村通过村组干部会、村民代表大会,抽调老党员、老干部组成工作组等形式,向群众宣传化债政策、方案以及办法,使农民家喻户晓、人人皆知。同时,对债权清收及债务化解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,进行归纳总结,广泛宣传,坚定做好化解村级债务工作的信心和决心。

  二是细化措施,分类处理。在清收债权中,对村民个人的欠款,根据其实际情况和经济承受力,经村民代表民主评议,督促其主动偿还。农户所欠的“三提五统”和农业税尾欠,按照政策清收,对一次性还清有难度的,分年清收。对国家公职人员、村组干部、企事业单位职工及其家属的欠款,坚决清收,限期收回。对符合减免核销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核销债务。在化解债务中,开源节流,提高化债能力。盘活村集体资源、资产化债;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化债财务结算转债;加强财务管理,各村每年从转移支付资金中节约10%以上用于化解村级债务;积极争取市级财政奖补资金用于化债,各单位对口帮扶资金全部用于化债。

  三是加强考核,落实奖扶。将清收村级农户债权、债务化解工作和评先表优、村干部报酬、驻村干部考评挂钩,镇化债专班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,定期通报各村化债工作进度,鼓励先进,鞭策后进,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。镇政府将按照清收债权现金总额的5%核定奖励资金,用于镇、村干部清收债权和化解债务奖励兑现。整合市财政借款和镇财政借款293.61万元,用于偿还债务奖扶,对清收债权达到40%的村按实标清收资金总额的25%给予奖扶,完成50%及以上的村给予30%奖扶,对重点村清收达到40%以上的可给予35%的奖扶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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