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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市镇与基层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
发布日期:2014-04-30浏览次数: 字号:[ ]

  董市镇党委、政府认真贯彻中央、省、市各级纪委全会精神,执行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》、中央“八项规定”、省委“六条意见”以及各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作风建设的制度和规定。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,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。415日,镇党委、政府与各党(总)支部签订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。责任书内容包括责任内容、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方面。各基层党组织一致表示将严格按照责任书要求,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,并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廉政教育和廉政建设,扎实有序推进本单位的各项工作,不断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,共创稳定和谐社会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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